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
经初步审定,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02月08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(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)
联系方式:88766875
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情况
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| 原证书权利人 | 原不动产 坐落 | 原不动产单元号 | 原不动产面积 | 原用途 |
川(2022)邛崃市不动产权第0008802 | 龚学银、龚川、宋素珍、董正英 | 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层,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层,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-2层. | 510183017011JC00582F00010002等 | 土地:294.10平方米 房屋:249.80平方米 |
农村宅基地/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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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后不动产权情况
序号 | 现权利人 | 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现不动产 坐落 | 现宗地代码 | 现不动产面积 | 现用途 |
1 | 龚学银、龚川、宋素珍、董正英、龚学东 |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| 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-2层. | 510183017011JC10046 | 土地:101.97平方米 房屋:166.06平方米 |
农村宅基地/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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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龚学军 |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| 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层. | 510183017011JC10045 | 土地:60.93平方米 房屋:37.51平方米 | 农村宅基地/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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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龚学玉、代娜、付予琅 |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| 邛崃市羊安街道两河村18组6号1层. | 510183017011JC10044 | 土地:116.49平方米 房屋:55.21平方米 | 农村宅基地/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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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0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