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维琴位于邛崃市环东巷39号附5号1-2层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23050583F90094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维琴
2024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