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祥兴(已故)林地位于大同乡青竹村5组《林权证》2006-5106180400号遗失。现利害关系人申请遗失补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熊丽娟
2023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