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国琼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学子路13号2栋3单元2层4号《不动产权证》业务件号:2018041883F00100号的房屋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 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陈国琼
2024年1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