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建军位于邛崃市前进镇双江村3组《房权证》权0163757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权证》邛集用(2008)48835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冯建军
2024年7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