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宏太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东乡村二组30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098508号遗失,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宏太
2024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