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永芳位于邛崃市平乐镇金河社区7组《房权证》权0178781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97913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吴永芳
2024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