宛继承(已故)位于邛崃市回龙镇白杨村7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遗失。现共有人申请遗失补办。
合同编号:51018311021500070025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宛巧凤
2024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