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申请人:蔡在华
蔡在华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盘陀村12组《房权证》权0161799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153241号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公告原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蔡在华
2021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