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群芳位于邛崃市高埂镇高桥社区十六组28号1栋1楼《房权证》权0083689号、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邛集用(2008)第62312号遗失。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上述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杨群芳
2023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