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经初步审定,我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04月2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邛崃市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(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567号)
联系方式:88766875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不动产 坐落 | 宗地代码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李桂花、孙洪永 |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| 邛崃市固驿街道公义村12组6号 | 510183014006JC00697 | 土地:118.66平方米 房屋:187.30平方米 | 宅基地/住宅 |
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0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