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是指申请人通过网站、微信方式申请办理散件(4件及以下)不动产登记业务,并上传申请资料影像图片。预审通过后,申请人将实物资料提交至办证大厅窗口受理,当天即可完成缴费领证,实现群众“最多跑一次”目标。
一、网上预审业务类型:
1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(划拨土地补办出让)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;
2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:商品房新建,征地拆迁安置房办理首次登记;
3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:权利人姓名或名称、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等信息变更,地址变更,共有性质的变更,土地使用权权利期限变更;
4、抵押权登记:国有建设用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一般抵押权注销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;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,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;
5、宅基地: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;
6、其他登记:预购商品房预告首次登记,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首次登记,新购商品房分户登记,不动产权证书换发登记,二手房交易一窗受理办理流程(不动产登记及核税资料),征地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分户登记。
6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:单位新建,个人新建,商品房新建,新居工程新建;
二、无法成功申请网上预审的情形:
若您所申请的不动产房地数据未关联、不动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(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变更登记除外)、不动产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、不动产存在有效的预审信息或已在办证窗口提交受理申请,您将无法成功申请办理预审业务,请根据相关提示处理后再申请预审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网上预审采取实名制,申请人须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人或代理人。
2、申请人可登录邛崃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(http://www.pdqbdc.com/qlmh)或关注“邛崃市不动产登记”微信公众号进入“网上预审”板块,选取登记事项和填写申请信息后,提交预审。
3、预审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网上预审的须知,准备办理网上预审业务的要件材料,各业务所需的具体要件材料详见邛崃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(http://www.pdqbdc.com/qlmh) 或关注“邛崃市不动产登记”微信公众号“办事指南”模块。
4、预审通过审核后,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窗口申请受理时间和预审号,该预审号请妥善留存。申请人可进入“预审查询”版块查询预审进度。
5、申请人携带与预审资料内容一致的要件材料原件,凭预审号到咨询台取号后,到指定预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。
6、我中心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退件原因,申请人补正资料后,可以重新申请预审。
7、咨询相关事项请于9:00-12:00或13:00-17:00(周末节假日除外)拨打电话:028-86245281、028-62370760。
8、本须知由邛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